漯河市传染病医院(漯河市第七人民医院、漯河市结核病防治所、河南省传染病医院漯河分院、郑州大学附属传染病医院漯河分院)2008年建院开诊,是国家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投资建设的一所公立传染病专科医院。医院经费实行财政全额供给。
医院现占地面积16472.86㎡,建筑面积约7000㎡,开设有呼吸科门诊、肝病门诊、艾滋病门诊、发热门诊等,开放呼吸科两个病区,有检验、放射、支气管镜等辅检科室。
在建病房楼一栋,预计2025年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22912.36㎡(地上9层,地下1层),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325张(含负压床位31张)。规划设置呼吸道疾病、艾滋病、肝病、布病、皮肤病、综合传染病门诊,完善内、外、儿、中医等科室;规划开放呼吸道疾病、艾滋病、肝病、季节性综合传染病、微创外科、重症医疗等病区,围绕“大专科、小综合”的学科定位进行发展布局。
根据《2024年漯河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漯河市传染病医院(漯河市第七人民医院、漯河市结核病防治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
一、招聘计划与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按照“统一管理、分类考试、因岗施策、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专业(岗位)不同进行分类,分别采取相应的招聘形式。
临床医学类、人才紧缺岗位
招聘计划7名(详见附件1),在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监督指导下由医院组织考生报名、考试、考核,实行自主招聘。招聘程序及办法详见本公告。
二、临床医学类、人才紧缺岗位招聘
(一)应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A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B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工作经历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C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
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3.条件说明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特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以上”“及以上”均包括“含”。
(3)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临床医学类、人才紧缺岗位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办法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30日24: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报名汇总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提升学历的考生依次分别提供各个学历层次的相关证件;
④报考要求高中起点的岗位,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⑤报考有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书以及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⑥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将本人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扫描合并后,以pdf文件形式发送至lhscrbyy@163.com,汇总表(附件3)需要单独以Excel表格的形式发送。邮件及pdf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学历+专业(岗位)。
(3)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网上报名通过初审的考生,根据通知时间,携带网上报名期间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考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经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审核确认后,进入考试(考核)环节。具体考试(考核)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3.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及考察
(1)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中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5.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6.聘用
(1)对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二)https://www.lhsdqrmyy.com/该网址为本次临床医学类和人才紧缺岗位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考活动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电话:0395-2616109
邮箱:lhscrbyy@163.com
网址:https://www.lhsdqrmyy.com/
地址:漯河市解放路与南环交叉路向南200米路东
联系人:吴老师 1503956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