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通知》(汕人社〔2024〕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新建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初期计划开放床位数和医院功能设置需要,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109个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为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公益二类。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开展区域性的基本医疗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的临床医疗急救、治疗和护理;宣传卫生科学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做好预防保健工作;开展教学、科研工作,负责对基层医疗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做好医院卫生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各级人员的健康体查及征兵体检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兼职单位工作;承担突发性事件如地震、灾害、战争、交通意外、疫情流行等的医疗救治;完成政府和卫健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近年来,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稳步推进新院区项目建设进展,不断深化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得到快速发展。2023年10月,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立了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在新院区投入运营后,将在强化原有科室的基础上,新建介入手术室、胸外科、神经外科、肿瘤科等科室,完善五大中心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健康管理和预防保健服务。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面向社会符合条件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公开招聘。
年龄放宽要求和资格条件具体详见《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以报名首日时间为节点,《岗位表》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9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4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9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年龄放宽到47周岁及以下的,即1977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年龄放宽到48周岁及以下的,即1976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等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09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如已完成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7.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区县及以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属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及优惠政策
(一)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获聘人员符合汕头市或潮南区引进人才有关政策的,按就高不就低、同一补贴项目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学历或职称等符合有关条件的获聘人员可申请人才公寓。不符合上述有关人才补助和优惠政策项目的获聘人员,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
五、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00至2024年10月15日17: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74)。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是否通过报名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反馈,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报考人员本人使用。
2.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电子版(底色不限,300万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6)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保证明和聘用合同或单位证明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中专学历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包含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均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01-06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07-39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07-34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类相关专业知识,35-39岗位笔试内容为业务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试题由有资质的机构命制。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申请查分,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01-06岗位的应聘人员:报名初审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07-39岗位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3)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07-39岗位因自动放弃或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以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确定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01-34岗位面试内容为医学类相关专业知识,35-39岗位面试内容为业务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01-06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07-39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01-06岗位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按照1号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给分仍然相同,则按评委顺序依次类推确定名次。07-39岗位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按照1号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给分仍然相同,则按评委顺序依次类推确定名次。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3.体检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将体检时间、集中报到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同意后,可推迟体检。
4.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5.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书面申辩,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异议,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及时依法处理。
6.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约定试用期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约定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7.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单位组织的考察,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及时联系通知考生本人。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发布。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一)联系部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0754-87752239)
(二)监督部门:
1.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0754-87779033)
2.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7761043)
(三)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0754-86730055
附件:1
2.
3.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医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