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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招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22:59:10 发布用户: weilairy
  因工作需要,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四川广播电视台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以下简称“译制中心”)拟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译制中心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四川广播电视台官网https://www.sctv.com/、康巴卫视官网https://www.kangbatv.co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具有报名资格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相关人员。报考者必须在公开考核招聘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媒体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热爱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技能,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7.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8.年满45周岁女性报考人员和年满50周岁男性报考人员须累计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10年。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均在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6名,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考核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短信或者来电报名。
 
  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66号19楼译制中心1916会议室。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四川省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播出中心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附件2)原件2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正面蓝底免冠证件照片)。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学位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聘用或劳动合同、有效工作证明、任职文件等);
 
  (6)年满45周岁的女性报考人员和年满50周岁男性报考人员须提供累计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10年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成果、荣誉获奖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职业资格证书、留学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单位审批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材料(1)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在报名时交原件,其他材料现场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以A4纸复印,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成套,编制目录并装订。
 
  (二)资格审查。译制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和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相关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译制中心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能在报名时限内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及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译制中心负责审查认定。
 
  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时登记的邮箱反馈,请报考者确保邮箱使用正常,并及时关注和查阅邮件。
 
  (三)考核。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考核采取综合考评加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核总成绩=综合考评得分×40%+面试成绩×60%。
 
  由译制中心对资格审核合格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职称等级、工作经历、管理经验、专业水平、获得表彰奖项及行业重大突出贡献或影响力、人岗相适度等进行综合考评。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综合考评得分从高到低3:1的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如纳入综合考评的人员数量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3:1,则全员进入面试环节。综合考评结果将通过报名时登记的邮箱反馈;通过综合考评的报考者,将通过邮箱同步发放面试通知书,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四)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提前下载打印)、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现场答辩等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总成绩,由译制中心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参考面试成绩排序;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参考综合考评得分排序;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现场答辩等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体检由译制中心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将通过报名时登记的邮箱反馈。体检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译制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译制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考察根据报考者的实际情况将采取深入谈话、民主测评、听取纪检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译制中心研究决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渠道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定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四川广播电视台审核确认后,取得录用人员资格,由译制中心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四川广播电视台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译制中心报四川广播电视台备案。
 
  五、纪律与监督
 
  译制中心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译制中心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条件咨询电话:
 
  028-85981993(译制中心办公室)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028- 86740101(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监督电话:
 
  028-85982993(四川广播电视台纪检室)
 
  028-85981925(译制中心党群监审部)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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