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4〕7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我县事业单位考核(考试)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2022年“三支一扶”期满待安置人员共计30人,县委编办核准用于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共计24个编制,具体情况见《宣恩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e.gov.cn/)和“宣恩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请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密切关注。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22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宣恩县市民之家515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5848929。
3.所需材料:
(1)《宣恩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原件(附件1);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各一份;
4.对考生的特别提醒:
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资料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报名所需资料。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考核聘用工作始终。在报名、测试、体检、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应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四、选岗总成绩计算方式
选岗总成绩由考察得分(满分100分,即年度考核+期满考核+“三支一扶”之星+期满考察得分)+测试得分(满分100分)组成。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考察得分、测试得分分别占选岗总成绩的30%、70%。选岗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具体成绩计算如下:
(一)考察得分(100分)
1.年度考核(40分):两个年度考核合格计24分,两个年度考核中一个年度考核优秀、一个年度考核合格计30分,两个年度考核优秀计40分。
2.期满考核(5分):期满考核合格计3分,期满考核优秀计5分。
3.被评为“三支一扶”之星的计5分。
4.期满考察得分(50分):期满考察由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牵头,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组建考察专班,深入2022年“三支一扶”人员原服务单位实地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方式进行考察。
⑴个别座谈。座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事分管领导、业务分管领导、科(股)室/站所负责人。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⑵民主测评。考察组组织2022年“三支一扶”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分管领导、业务分管领导、科(股)室/站所负责人对本单位“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的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满分100分,先由单位领导等评分,再求出平均分即为考生的民主测评总得分,保留三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按民主测评总得分的50%计入期满考察得分,保留三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3)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合格:
①服务期间,年度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擅离服务岗位或其他违反服务单位的请假制度的;
②政治品德不良,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③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④民主测评总得分低于80分的。
(二)测试得分(100分)
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长2小时,满分100分。
五、笔试工作安排
(一)笔试人员:报名时由人社局现场确认后即视同通知考生。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7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宣恩县市民之家五楼。
(三)笔试内容及笔试最低合格线设置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2.笔试最低合格线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四)笔试考生须知
1.考生在考试前半个小时凭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入场前在考场外核准自己考号后再对号入座,入座后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2.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强行离场或闹场的,交由考场办公室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考生如有疑问,请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不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4.请考生自备黑色中性笔和橡皮擦,禁止携带其他物品或资料到座位,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草稿纸,否则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5.严禁考生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储存或其他设备带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考生通过夹带或高科技工具等手段进行考试舞弊的,给予其该科目成绩无效处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试卷发放后,考生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考号,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其他标记。考生误填、错填、漏填等不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的,故意损毁试卷、草稿纸或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7.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8.如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替考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五年的处理。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草稿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收取。经监考人员允许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10.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11.考后阅卷时将组织雷同试卷甄别和相应的违纪违规认定工作,抄袭者和被抄袭者将同等对待。考生在答题过程中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试卷、草稿纸,防止被别人抄袭。
六、选岗方式
严格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的原则进行选岗。根据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选岗,按照考核聘用计划数等额确定选岗对象并依次选岗,签字确认,不再变更。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笔试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名确定选岗先后顺序,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成绩排名。不愿意参加选岗者需提交自愿放弃岗位选择的说明书,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规递补选岗对象。
具体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七、组织体检
县人社局及时对完成选岗的考生组织体检,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完成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依规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在另一家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受检考生自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规递补体检对象。
八、组织考察
(一)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考察方式
1.个别座谈。访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2.审核档案。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3.征求意见。看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一票否决”等不具备招聘资格的情形。
4.与考察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基层工作适应能力以及未来职业规划,同时收集意见建议。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规递补考察对象。
九、确定拟聘对象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听取考核聘用工作情况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考察、体检、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形等情况,在此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备案资料书面报县人社局备案。
十、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确定后,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e.gov.cn/)和“宣恩人社”微信公众号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十一、严格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以县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聘用人员入职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在拟聘人员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继续学习深造、辞职离职以及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其他事业单位的除外。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十二、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宣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e.gov.cn/)和“宣恩人社”微信公众号为本次考核聘用公告、测试、体检、考察、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平台。
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18-58322315848929
监督电话:0718-5832667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