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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南雄市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招聘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1 18:45:25 发布用户: weilairy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2018〕27号)精神,按照《关于转发做好2024年第一批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委批准,现组织开展南雄市面向2024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报考人员可通过“南雄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dnx.gov.cn/zwgk/rsxx/zkxx/)查询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南雄市2024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照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参加2021年以来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参加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广东省事业单位历年来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5日至7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安置与权益维护股,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浈江路57号,咨询电话:0751-6976756。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审原件,交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审原件、交复印件),并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不予办理后续聘用手续;
 
  5.南雄市面向2024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承诺书(附件3,原件,须本人签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大专学历人员;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本科学历人员。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考场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4年8月1日(星期四)下午14:30-17:30到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安置与权益维护股股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751-6976756。
 
  3.报考人员须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招聘考试工作各个环节,请妥善保管好有关证件。具体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请进入面试考生及时留意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规定按时参加面试,不再另行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按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考试的后果自负。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4.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完后,由评委进行打分,当场公布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
 
  (四)选岗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须与部队量化评分按4:6的比值计算进入总成绩,最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本场次招聘岗位中自行选择岗位;笔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行本场次招聘岗位选岗。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个人征信情况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经体检、考察合格,已列入公示名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得聘用者;
 
  (五)报考人员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六)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动司法机关处理。
 
  (三)监督电话:0751-6976754。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为“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s://www.gdnx.gov.cn/zwgk/rsxx/zkxx/),请考生在此网站“招考信息”一栏查看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本公告由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
 
  
 
  
 
  
 
  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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