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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海南华侨中学原名“国立华侨中学”,1938年在昆明建校,后迁至保山、贵阳、重庆等地办学,1946年迁至海口,1988年海南建省,学校正式定名为海南华侨中学,学校是初高中一体化的公立完全中学、省重点中学、省一级甲等学校。
目前拥有海秀路高中部和西海岸初中部两个校区,共占地360余亩,现有教职工587人,在校学生7400余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配套完整,功能齐全。学校秉承“崇德 尚学 远志 笃行”校训,以“一切为了学生发展”为办学宗旨,开拓创新、砥砺奋进。
建校86年来,学校获得多项国家级荣誉:2005年获评“国家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007年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08年获评“全国青少年科普创新示范学校”;2019年获评“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2020年获评“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2021年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2021、2022连续两年获评“中国最佳国际学校”;2023年获评“全国国防教育示范校”;2024年获评“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等。2024年成功入选“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共育基地”“上海交通大学创新人才共育基地”“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才培养战略合作伙伴中学”。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详见附件4)。被聘用人员为海口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具备5年(含)以上教育教学经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的在职教师。高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0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未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aikou.gov.cn/)和海南华侨中学网站(http://www.hnqz.net)发布。信息发布时限为2024年7月18日18:00至7月24日18:00。
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南华侨中学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在报名时间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并提交有关证书材料扫描件,邮箱地址:hnhqzxjszp@163.com
2.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5日8:30至8月1日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以发送成功的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要求:
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社保卡)参加考试。
报名材料:报名时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以jpg图片格式打包上传发送邮件,图片大小不超过2MB,报名材料为:
(1)《海南华侨中学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承诺书》(附件1,请下载完整填写并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或社保卡;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
(7)省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等证书(符合条件者提供);
(8)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社保清单、工作证明(附件3)等相关任职材料;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10)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能证明工作业绩和个人荣誉的相关证书材料;
(11)近期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保持所提供联系方式的畅通。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8月2日至8月7日19:00。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学校将电话通知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补充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12:00,补交材料者在规定时间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初审资格通过名单将在海南华侨中学网站(http://www.hnqz.net)公布。
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在正式考试前一天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学校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华侨中学网站。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及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占70%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南华侨中学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7)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考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华侨中学网站公布名单。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1)《海南华侨中学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承诺书》(附件1,一式两份,本人完整填写并签名贴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或社保卡;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
(7)省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等证书(符合条件者提供);
(8)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社保清单、工作证明(附件3)等相关任职材料;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10)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能证明工作业绩和个人荣誉的相关证书材料;
(11)近期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南华侨中学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现场微格教学、答辩等方式。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考评方式为现场微格教学和现场答辩。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教学内容和答辩题目,教师准备60分钟后,先进行15分钟的现场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海南华侨中学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体检及考察
1. 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南华侨中学网站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海南华侨中学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调入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口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事项由海南华侨中学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66702392 13322000707 13876779977 13698915994
监督电话:66781082 18608956488
附件:
海南华侨中学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