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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县拟从2022年招募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核招聘6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盐亭县2022年招募的服务期满且年度和服务期满考核均合格的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具体条件:招聘单位、招聘人数见《盐亭县2024年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
盐亭县人社局4-6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16-7220556)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盐亭县2024年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提交的与毕业证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服务合同(协议)、年度和服务期满考核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和选岗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三)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选岗。
五、体检
根据选岗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政审考察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间,对反映拟聘人员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盐亭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部门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人员所属乡镇党委和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九、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本公告由盐亭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16-7220556)
附件: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