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交流等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金华开发区在岗在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现任金华开发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且连续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干部5年以上(不含5年),且近5年每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4.具体要求等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 |
户籍地 |
其他 |
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 |
村社党建 |
管理十级及以下 |
1人 |
大专及以上 |
女:45周岁以下 男:50周岁以下 |
浙江省 |
任期内获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
二、报名要求及说明
1.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年龄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年龄、学历、工作经历、户口迁入时间、表彰奖励情况等时间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8月30日(年龄45周岁以下的为197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察等各环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时间地点:2024年9月12日—9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1616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3219202)。
2.报名材料:①《金华开发区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②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③任期内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材料。
3.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及以上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时间:2024年9月22日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缺考人员不列入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本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2.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或考察放弃、不合格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kfq.jin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5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任期内不得调离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自入编日算起)。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579-83219202。
(五)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9-89150051。
(六)本招聘公告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